2009年5月7日

新竹地方法院公告~相關部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月0日

發文字號:O院O00OO字第00000號
主旨:公告以投標方法拍賣本院00年度執字第00000號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OOOO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不動產有關事項。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不動產所在地、種類、他項權利、權利範圍、拍賣最低價額:如附表。
二、保證金:詳附表。
應以臺灣各地銀行或信用合作社簽發,以臺灣各地銀行為付款人之票據,放進投標保證金封存袋內,將封口密封(投標書及保證金封存袋,向本院服務處免費索取)。未將保證金放進封存袋內者,其投標無效。如果得標者,保證金抵充價款,未得標者,由投標人當場領回。
三、投標日時及場所:00年0月00日下午2時30分起,將投標書暨保證金封存袋,投入本院民事執行處投開標室標櫃內。
四、開標日時及場所:00年0月00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民事執行處投開標室當眾開標。
五、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份證及印章,如委託他人代為投標,並應提出委任狀。代理投標為業務者,應由不動產經紀業指派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為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認為投標無效:
(一)於主持開標之法官宣示該不動產開標程式終結前,未提出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不動產投標須知第2、3、4點所示投標人、代理人之身份證件。
(二)投標人提出之保證金票據已記載法院以外之受款人 ,但該受款人未依票據法規定連續背書。
(三)開標時投標人不在場,經主持開標之法官宣示該不動產開標程式終結前,投標人仍未到場。
(四)興建中農舍或興建完成之農舍,投標人資格應符合無自用農舍條件。
(五)其他本院投標書及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不動產投標須知(全文已公告在本處投標室旁辦公室外牆)規定投標無效事項。
七、閱覽查封筆錄日期及處所:自公告之日起,至拍賣期日前 1日查封筆錄均揭示在本院民事執行處公告欄內。
八、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購權人優先承購時,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九、交付價金之期限:除有優先承買權人須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另行通知外,得標人應於得標後7日內繳足全部價金。逾期不繳,得將不動產再行拍賣,再行拍賣所得之價金,如果少於原拍賣之價金及費用時,原得標人應負賠償差額之責任。如由數人共同買受,其中一人逾期未繳足價金,全部視為廢標,再行拍賣之差額,由原拍定人連帶賠償。
十、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
十一、優先扣繳之房屋稅、地價稅算至拍定(或承受或特拍准予 應買)日為止。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涉訟,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附表:

聲請人000住OO縣00鄉00路0段0號,上列聲請人對被繼承人000申請限定繼承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一.聲請人即繼承人因其被繼承人000(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身份證統一編號:xxxxxxxxxx、生前最後處所: 住OO縣00鄉00路0段0號)於民國98年0月0死亡,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本院,聲請限定繼承,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二.凡被繼承人000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翌日起6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三.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二十日內將本裁定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是傳播工具,並將登載證據檢送本院,逾期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中華民國0年0月0日臺灣OO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司法事務官000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華民國0年0月0日書記官000

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遷讓房屋等強制執行事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月0日發文字號:O院OO司OO第00000號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000之執行命令1件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公告事項:ㄧ.本院98年度司執字第00000號債權人000與債務人000間遷讓房屋等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民事執行處0股書記官000

地方法院宣告票據無效公示催告
聲請人000股份有限公司設OO市00000號法定代理人000住同上聲請人因公示催告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ㄧ、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票據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民國98年00月0日起二十日內將本裁定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ㄧ日 。 三、持有該票據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 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四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票據。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票據,本院將宣告該票據為無效。中華民國0年0月0日民事庭法官000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中華民國98年00月00日。

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http://tw.myblog.yahoo.com/02-22660730/archive?l=f&id=14

刊登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報紙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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