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7日

提存所公告~相關部落

提存所公告 地方法院公告
http://tw.myblog.yahoo.com/0939-439709/archive?l=f&id=13

刊登法院公告注意事項:1.除附記免登載外其餘應全部登載。2.校對無誤後,將新聞紙全版保存(請勿剪開) 。3.請將報紙送院(依各地方法院指示),具狀向法院聲請。刊登公告專線02-22616645或0939-439709 曾小姐請將您所要刊登的內容及您的連絡方式傳真至02-22660730本公司會以最快的速度與您連絡並估價見報後本公司會將見報報紙及收據寄給您

沒有留言: